星期三

香港行政會議

香港行政會議,在主權移交前稱行政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在作任何重要的決策之前,均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很多人將行政會議比擬為歐美國家的內閣,但由於行政會議並不是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準則來作決定的,所以即使大部份成員反對,最後的決定權仍在行政長官手上;所以行政會議較接近是行政長官的智囊團,而非內閣。

行政會議成員需遵守和英國內閣相同的「保密制」「集體負責制」:即政策未決定前所有議員均需保密;和政策決定後各議員對外均需支持該政策。

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推行「高官問責制」以後,在行政會議中,司局長往往佔絕大多數(三位司長加上十一局位長的官守成員合共十四位,而非官守成員只有五至七人),被指令非官守成員無法對決定政策產生影響力,曾蔭權當選行政長官後,在《施政報告》中宣布增加行政會議非官方成員的人數。行政會議的官守成員除了曾氏和三位司長會出席所有會議外,其他官守成員(即各決策局局長)可以選擇只在會議涉及本身負責的事務時才出席。

行政會議每周舉行一次會議,由行政長官主持。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但在人事任免、紀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採取措施的事宜上,行政長官則無須徵詢行政會議。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議多數成員的意見,應將具體理由記錄在案。

行政會議的成員必須由在外國沒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其任免由行政長官決定。

行政會議成員任期應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的任期。

行政會議成員名單
主席
行政長官 曾蔭權

官守成員 (15位)
政務司司長 唐英年
財政司司長 曾俊華
律政司司長 黃仁龍
教育局局長 孫明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林瑞麟
保安局局長 李少光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周一嶽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俞宗怡
民政事務局局長 曾德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張建宗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陳家強
發展局局長 林鄭月娥
環境局局長 邱騰華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鄭汝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劉吳惠蘭

非官守議員 (14位)
梁振英
鄭耀棠
史美倫
李業廣
夏佳理
梁智鴻
張建東
張炳良
劉江華
劉皇發 (新加入)
劉遵義 (新加入)
胡紅玉 (新加入)
楊敏德 (新加入)
葉維義 (新加入)

剛離任成員:許仕仁、廖長城、陳智思、范鴻齡、羅仲榮

如果想知道有誰曾經進入過行政會議,請看這兒 ->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列表

Reference:
政府網頁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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